第七、八任院長
任期: 1994年01月 ~ 2006年10月

李 遠哲

   李遠哲,臺灣新竹人,1936年生,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博士,發明分子束碰撞器和離子束碰撞器,開拓化學反應研究之新領域,1979年當選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,翌年當選本院院士,其後在錢思亮院長力邀下協助中研院籌備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。1986年榮獲諾貝爾化學獎,1994年結束長年旅居美國的教研生涯,返臺擔任中央研究院院長。

   其上任後,對外積極爭取經費,大幅提高中研院預算,對內則致力提高學術研究水準。在職12年間,共計成立原分、文哲、台史、社會、語言等五個研究所、社會、語言、政治、法律等四個研究所籌備處,以及人文社會科學、應用科學、環境變遷、農業生物科技、基因體、生物多樣性等六個跨學門研究中心;而為使資源與經費運用合理化,特推動成立全院之協調機制,整合研究資源。在追求學術卓越上,其多方設法延攬「大師級」學者回台領導研究,並邀請國內外頂尖學者前來評鑑,以建立完善的聘任及升等審查制度,力圖將中研院打造成世界一流的研究機構。

   另值得一提的是,院長本係終身職,其就任後即推動組織法之修正,建立院長任期制,並以身作則,於2006年任期屆滿時辭去院長職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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