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車


台車

1961年9月1日以前汽車只通到南港,沿中南街過平交道處為輕便車(台車)起點,自該處經圓拱橋、中研院到四分溪(今凌雲超市附近),由人力推送前進,每車最多可搭四人,每人每次一元。民國七十年代院內編制同仁薪水單上尚有「交通補助費」60元,即由台車每天兩趟2元,一個月60元而來。圖中台車上右側為石阮馨女士,照片右側邊戴斗笠者為車夫,拍攝地點在今胡適公園附近。圖中台車上右側為石阮馨女士,照片右側邊戴斗笠者為車夫,拍攝地點在今胡適公園附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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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車

台車使用的特殊細長軌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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