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與法律所籌備處成立典禮
1986年,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(簡稱社科所)先籌設法律組,再徐圖發展,1994年3月正式成立法律組,2003年李遠哲院長貫徹「基礎學科設所,跨學科研究設中心」之發展原則,於2004年7月1日成立法律所籌備處,並聘請湯德宗為籌備處主任,而蔡元培中心(前身為社科所)轉型為「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」,由劉翠溶副院長暫代主任。照片為於2004年7月15日舉行佈達儀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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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6年,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(簡稱社科所)先籌設法律組,再徐圖發展,1994年3月正式成立法律組,2003年李遠哲院長貫徹「基礎學科設所,跨學科研究設中心」之發展原則,於2004年7月1日成立法律所籌備處,並聘請湯德宗為籌備處主任,而蔡元培中心(前身為社科所)轉型為「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」,由劉翠溶副院長暫代主任。照片為於2004年7月15日舉行佈達儀式。
詳細內容法律所籌備處於2006年11月遷入人文社會科學館北棟9、10樓,嶄新的空間委請建築師黃中宇先生本「法學」與「書院」結合之理念,進行室內設計。籌備處已於2010年7月1日正式成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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